
- 索 引 號:LY02104-1000-2025-00005
- 備注/文號:永財教〔2025〕9 號
- 發布機構:永定區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28
- 有 效 性:
為更好地落實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政策,現將2025年春季學期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資金下撥(詳見附表),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助對象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含城鄉公、民辦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包括建檔立卡脫貧戶學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員)學生、孤兒(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或殘疾學生、烈士或優撫家庭學生等四類學生。
二、補助標準
根據財政部、教育部文件精神,從2024年春季學期起,對以上四類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高補助標準。寄宿生按小學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的標準補助生活費,非寄宿生按小學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的標準補助生活費。
三、補助方式
由區教育局委托銀行,實行按學期集中支付,直接發放到學生的個人銀行卡,具體工作流程參照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關于做好普通高中和少數民族學生國家助學金集中支付工作的通知》(閩教助〔2012〕15號)執行。
附件:
1.永定區2025年春季學期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資金下撥匯總表
龍巖市永定區財政局 龍巖市永定區教育局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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