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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局機構職能目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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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職責 |
序號 |
具體職責(內設機構及下屬單位) |
依據 |
負責科室 |
科室負責人 |
聯系電話 |
辦公時間及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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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貫徹執行林業和草原(地)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標準,擬訂林業和草原(地)發展相關規劃。起草并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地)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有關規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森林、草原(地)、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承擔全區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二)組織、指導、監督造林綠化及林業和草原(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植樹造林規劃,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地)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組織、指導、監督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組織、協調、指導、監督開展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部門綠化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外古樹名木的保護管理工作,協調、指導城市規劃區內古樹名木的保護管理工作。承擔全區花卉管理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承擔區綠化委員會日常工作。(三)負責森林、草原(地)、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按規定負責森林采伐限額和森林經營方案編制的相關工作,并監督執行。負責林地管理,依法征收森林植被恢復費,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并組織實施,依法承擔各類公益林、天然林劃定和管理有關工作,指導國家儲備林建設,管理國有森林資源。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組織實施濕地保護規劃。濕地保護小區、濕地公園等保護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濕地保護地的開發利用。開展退耕還林還草,負責生態公益林、天然林保護工作。指導林業基層工作機構建設和管理。依法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等林業行政違法案件;負責全區林業行政執法工作及全區林業行政執法隊伍建設,負責承辦全區重大、復雜的各類林業行政違法案件。(四)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采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五)負責自然保護地的監督管理。擬訂并組織實施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世界自然遺產、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地質遺跡、地質公園、森林公園、濕地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發展規劃;負責國家公園建設和特許經營等工作。組織、指導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建設和管理;提出新建、調整各類各級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并按程序報批,組織開展我區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有關機構審核我區世界自然和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承擔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六)負責推進林業改革相關工作。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改革意見并監督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和林權流轉。指導建立新型林業經營主體(含家庭林場、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等)和發展林下經濟;組織、指導林地承包合同糾紛仲裁;指導林業金融服務工作。(七)貫徹實施林業資源優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監督實施有關林業標準,指導林業產業經濟布局,編制林業產業發展規劃,指導、推動林業企業的改革發展與林產品市場體系建設;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承擔森林旅游、生態扶貧相關工作。(八)指導全區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指導全區國有林場森林資源培育和保護利用,指導苗圃、森林公園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林木種苗工作,組織林木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質量,負責林木良種的引進、選育、推廣應用和種質資源的管理;依法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九)按照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地)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并指導實施;組織、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宣傳教育、督促檢查等森林火災預防工作。組織、指導、實施林業、草原(地)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御災、監測預警工作。監督管理林業安全生產。(十)監督管理林業區級資金和國有資產,提出林業預算內投資、省市區級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規定權限審核規劃內和年度計劃內投資項目;承擔區級林業固定資產投資有關工作。對新建、改建、技術改造的林業建設工程進行質量監督。參與擬訂林業經濟調節政策措施,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地)生態補償工作。(十一)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科技推廣和教育工作,管理林業和草原(地)標準化工作,參與擬訂和實施林業地方標準。指導林業人才隊伍建設。(十二)監督管理林業調查、評估機構,實施全國、全省森林資源連續清查龍巖市永定區清查工作;組織實施森林資源規劃設計調查和森林資源作業設計調查;負責組織開展以森林經營和保護為目的的林業專業調查。(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事項。 |
1 |
負責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落實;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意識形態、網絡輿情、宣傳、信息、信訪、效能和績效等工作。負責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指導林業生態文明、生態文化建設、林區穩定、林業系統誠信建設相關工作。承擔黨組日常工作及黨組(擴大)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系統、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建群團工作;負責組織、指導新建、改建、技術改造林業基本建設工程實施。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干部工作及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干部工作;承擔指導全區林業人才隊伍建設有關工作 |
中共龍巖市永定區委辦公室 龍巖市永定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龍巖市永定區林業局職能配置、 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永委辦發﹝2019〕43) |
綜合股(加掛人事教育股牌子) |
謝慶輝 |
5832738、5833738 |
永定區銀河路8號,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夏令時: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令時: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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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擬訂林業和草原(地)發展有關規劃和計劃,組織指導開展林業綜合統計工作。參與擬訂有關林業和草原(地)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財政、金融、價格、貿易等經濟調節政策措施。組織、指導林業和草原(地)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生態補償制度的實施。依法征收森林植被恢復費。按規定編制本部門預算并組織實施,編制本部門決算,提出林業和草原(地)專項轉移支付等資金的預算建議。按權限監督管理區級林業和草原(地)國有資產、林業和草原(地)各項資金。按規定承擔區級林業和草原(地)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有關工作。對新建、改建、技術改造的林業建設工程進行質量監督。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和林業系統內部審計工作;承擔生態扶貧相關工作 |
計劃財務審計股 |
鐘金銓 |
3358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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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負責組織、指導林業改革工作。擬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林業經濟體制改革、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依法指導林地、草原和林木承包經營、流轉管理。指導建立新型林業經營主體(含家庭林場、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等)和發展林下經濟。指導林地承包合同糾紛調解和仲裁工作。指導林業金融服務工作。負責擬訂并組織實施木竹產業和草原產業發展規劃。擬訂木竹資源綜合利用政策措施,指導林業和草原(地)產業布局和森林資源開發利用,指導林業和草原(地)外經貿和閩臺林業交流合作。承擔森林旅游相關工作。指導國有林場、森林公園基本建設和發展。負責組織開展林業和草原(地)的科學研究、成果轉化、技術推廣。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地)重大科研攻關項目。管理林業和草原(地)標準化工作,參與擬訂和實施相關地方標準。承擔林產品質量檢驗、監測和有關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地)生物種質資源、林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組織、協調林業先進技術及智力引進工作。 |
林業改革和科技產業發展股 |
廖艷林 |
3358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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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負責擬訂造林綠化、草原(地)保護規劃,負責林業和草原(地)生態保護的監督管理及其重要生態保護修復工程的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各類公益林、商品林和草原(地)的培育。指導國家儲備林建設。組織、指導、監督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擔林業領域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指導、協調國有林場森林資源培育和保護利用工作。承擔花卉管理工作。負責林木種子、草種管理工作,組織良種選育、示范、推廣,指導良種基地與苗圃(含林草種子儲備和保障性苗圃)建設和管理,監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質量和生產經營行為。組織種質資源源普查、收集、評價、利用和種質資源庫建設管理。負責擬訂國土綠化規劃。組織、協調、指導、督促開展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部門綠化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外古樹名木的保護管理工作,協調、指導城市規劃區內古樹名木的保護管理工作。承擔區綠化委員會日常工作。 |
營林綠化股 |
邱學進 |
3358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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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擬訂森林、草原(地)、濕地資源保護發展的政策措施、規劃、技術標準和規范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森林資源、草原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資源的動態監測和評價。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指導編制林地保護利用規劃、森林經營規劃和森林經營方案并監督實施。依法承擔各類公益林劃定、調整和監督管理。負責組織編制和審核森林采伐限額,依法監督管理林木憑證采伐、運輸。負責指導基層林業站和護林員隊伍建設和管理。負責天然林劃定管理和保護工作;監督管理有關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研究提出區級以上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植物名錄調整意見。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獵捕或采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組織各類重要濕地審核和申報,提出重要濕地名錄及其調整管理意見。組織監督指導濕地生態修復工作,建立濕地生態效益補償機制。組織指導監督濕地保護小區、濕地公園等建立與保護管理工作。負責承擔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世界自然遺產、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地質遺跡、地質公園、森林公園、濕地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的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各類自然保護地發展規劃。負責國家公園建設和特許經營等工作。依法組織、指導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建設和管理及生態修復工作。組織開展區級以上自然保護地申報工作,提出新建、調整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并按程序報批。組織審核我區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有關機構開展世界自然和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負責貫徹實施林業和草原(地)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法律法規、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有關政策;組織起草林業和草原(地)及其生態保護修復有關規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指導林業法制工作,承擔機關重大行政執法事項法制審核工作,承辦林業執法監督和聽證有關工作。組織、協調林業行政執法重大問題和跨鄉(鎮、街道)執法相關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備案、清理相關工作。承擔機關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相關工作。承擔區級林業行政許可職責。組織、指導和協調林業系統普法宣傳和“放管服”改革工作,承擔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負責權責清單管理工作。 |
林政資源管理股(加掛行政審批股、政策法規股、區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辦公室、自然保護地管理股牌子) |
楊開繁 |
3358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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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組織實施森林防火法律法規,貫徹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擬訂森林和草原(地)火災防治的政策措施、規劃、防護標準并指導實施。負責指導組織開展生物防火林帶建設。組織、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基礎設施建設、宣傳教育、督促檢查和責任落實相關工作。組織、指導、實施林業、草原(地)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御災、監測預警工作。監督管理林業安全生產。 |
防災減災股(加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股牌子) |
王金陽 |
5832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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