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LY02207-2500-2023-00026
- 備注/文號:永市場監管綜〔2023〕35號
- 發布機構:龍巖市永定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08
- 有 效 性:
各監管所:
為落實區委第一巡察組提出的整改意見,進一步提升我區“一品一碼”食品安全信息追溯水平,更好督促食品經營者落實索證索票、進貨查驗等主體責任,經研究,決定對各監管所“一品一碼”工作推進情況開展交叉抽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人員及行程安排
全區分4組開展交叉抽查工作,具體分組及行程安排另行通知。
二、時間安排
每個季度至少開展一次交叉抽查工作。具體檢查時間由各組自行安排。
三、檢查規則
(一)選取抽查企業
被抽查企業名單由市局根據“一品一碼”工作推進情況進行安排。
1.生產環節:不直接抽查食品生產企業,通過抽查銷售環節反映本地生產企業情況,被抽查本地生產企業數不得少于2家,如果抽取生產企業樣本數量不夠,由區局指定補充抽取企業。
2.銷售環節:每組隨機抽取6-8個食品流通企業(含大型商超、連鎖零售企業、批發批零企業、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銷售經營者、食用農產品(生鮮)配送企業等)。其中,同一連鎖大型商超及零售企業不得超過1個門店,要求抽查有一定規模的商超門店或連鎖零售企業。
3.餐飲環節:每組隨機抽查4個餐飲企業(含學校食堂),同一連鎖餐飲企業不得超過2個門店。
(二)選取抽查產品
1.食品生產環節:優先抽查區內食品生產企業產品,每組確保抽查的本地食品生產企業產品數量不少于10個,如果抽取樣本數量不夠,由區局指定補充抽取產品。
2.食品銷售環節:每個食品銷售企業隨機抽查10個及以上產品類別(見附件1),每個類別各抽查1-2個產品,產品數量不少于10個。其中,抽查食用農產品應不少于1個產品(含蔬菜、水產品、鮮肉、水果等)。應盡量抽查不同食品銷售企業的產品,避免抽查一個企業的多個產品。
3.餐飲環節:每個餐飲企業隨機抽查10個產品(二級庫5個、凍庫產品2個、操作臺面產品3個;沒有凍庫的企業,二級庫5個、操作臺面抽取5個),盡量抽取不同產品或不同廠家產品。
(三)抽檢小組成員及檢查區域安排
全區分4組開展交叉抽查工作, 區局相關股室視情況隨同參加,需要地推人員配合開展的請提前聯系區局。
第一組由城區所和峰市所人員組成,負責抽查撫市所和湖雷所轄區。
組長:張翔 組員:峰市所人員1人
第二組由撫市所和湖雷所人員組成,負責抽查下洋所和湖坑所轄區。
組長:邱富錦 組員:湖雷所人員1人
第三組由高陂所和坎市所人員組成,負責抽查城區所和峰市所轄區。
組長:黃冠彩 組員:高陂所人員1人
第四組由下洋所和湖坑所人員組成,負責抽查坎市所和高陂所轄區。
組長:盧煌泰 組員:湖坑所人員1人
四、工作要求
(一)要重視抽查工作。本次交叉檢查工作涉及生產、流通、餐飲各個環節,各監管所要高度重視,組織好交叉抽查工作,客觀反映“一品一碼”工作情況。一是抽查前要提前做好準備,合理規劃線路,隨機抽取被抽查企業,不得提前告知被抽查單位和企業,確保抽查工作公平公正,以便抽查結果能真實反映各地工作情況;二是抽查過程中要細致嚴謹,按照產品類別隨機抽查,避免產品類別重復抽取,對隨機抽查的產品拍照存檔備查,照片內容要包括產品標簽和生產日期等信息;三是抽查結果處置和匯總報送,抽查錄入率未達80%以上(不含80%)的經營者,應依據《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相關條款依法進行查處。由抽查組將案件線索移交屬地監管所,各監管所應將案件查處情況于7個工作日內報送區局,抽查組于7個工作日內將交叉抽查情況報區局。區局將各地案件查處情況列入年終考評。
(二)要做好人員選派。開展交叉抽查工作,檢查組由各監管所抽取執法人員1名,區局相關股室和龍巖市“一品一碼”地推人員視情況隨同參加。
(三)要加強協調配合。被抽查地的監管所要加強與抽查組對接,安排人員配合抽查工作。抽查組食宿及交通費用按區局差旅費的相關規定執行。
(四)開展交叉抽查工作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當前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
附件:1.“一品一碼”交叉檢查規則
2.“一品一碼”現場抽查統計表
3. 交叉抽查情況報送模板
龍巖市永定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5月8日
(聯系人:黃興桂 聯系電話:0597-5822321)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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