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LY02116-0800-2024-00002
- 備注/文號:永建審〔2024〕2號
- 發布機構:龍巖市永定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03
- 有 效 性:
龍巖市永定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同意“龍巖高新區標準廠房及配套工程” 1#-17#廠房現售備案的批復
福建省南方聯合置業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龍巖高新區標準廠房及配套工程”1#-17#廠房申請現售備案的報告》收悉,現批復如下:
“龍巖高新區標準廠房及配套工程”項目,已完成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手續。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88號)以及《龍巖市永定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永定區商品廠房開發經營管理辦法的通知》(永政辦規〔2022〕9號),經審查,“龍巖高新區標準廠房及配套工程”項目1#-17#廠房申報材料齊全,符合現售條件,同意予以該項目廠房現售備案以下內容:
1.本項目現售:廠房建筑面積161692.45平方米,計107間。其中:1#廠房建筑面積為7935.3平方米,計6間;2#廠房建筑面積為7935.3平方米,計6間;3#廠房建筑面積為7935.31平方米,計6間;4#廠房建筑面積為7935.3平方米,計6間;5#廠房建筑面積為7935.29平方米,計6間;6#廠房建筑面積為7935.3平方米,計6間;7#廠房建筑面積為7935.3平方米,計6間;8#廠房建筑面積為7935.63平方米,計6間;9#廠房建筑面積為10835.55平方米,計6間;10#廠房建筑面積為10915.91平方米,計6間;11#廠房建筑面積為10915.91平方米,計6間;12#廠房建筑面積為10915.91平方米,計6間;13#廠房建筑面積為10915.91平方米,計6間;14#廠房建筑面積為10915.91平方米,計6間;15#廠房建筑面積為7934.44平方米,計6間;16#廠房建筑面積為7934.44平方米,計6間;17#廠房建筑面積為16925.74平方米,計11間。
2.你公司上述辦理的廠房出售對象僅限于入駐廠房項目的工業企業、生產服務企業法人,不得向個人出售,也不得向未入駐廠房項目的工業企業、生產性服務企業以外的對象出售。你公司應當確保出售對象的知情權。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或房地產經紀機構代理銷售廠房,必須在售樓場所顯著位置公示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的營業執照、現售備案批復、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證書、房地產經紀執業人員明示牌等證照,并向出售對象出示廠房銷售委托書,公布經現售批復的具體位置、幢號、樓盤表、面積、價格(一房一價、明碼實價)等信息。不得發布不實的價格和銷售進度信息,誘導出售對象爭購;已抵押的在銷售時應當告知出售對象,不得隱瞞;已銷售的廠房,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再行設定抵押,嚴禁“一房多賣”。
3.請你公司必須在十日內開盤預(銷)售,并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出示有關證件及樓盤銷售的狀態和明碼標價。嚴禁發布虛假信息、炒賣房號、捂盤惜售、囤積房源、哄抬價格或者企業縱容雇傭工作人員炒作價格,擾亂市場秩序。
龍巖市永定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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