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福建老字號”須提交哪些材料?
按照《“福建老字號”認定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申請認定“福建老字號”的企業,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福建老字號申報表
(二)企業基本信息、股權結構及近三年經營情況;
(三)品牌創立時間的證明材料;
(四)代表性注冊商標的權屬證明材料;
(五)傳承獨特產品、技藝或服務的證明材料;
(六)主營業務傳承脈絡清晰的證明材料;
(七)品牌歷史價值和文化價值的介紹材料;
(八)企業文化的介紹材料和獲得社會榮譽等證明材料;
(九)針對上述材料并經法定代表人簽字的真實性承諾;
(十)認定評審過程中評審組認為確有必要補充提供的其他輔助證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