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據
在牽頭打擊非法違法采砂、洗砂、制砂行動過程中,區住建局發現了一些短板問題,經請示區政府分管領導,起草了《進一步強化機制砂(石)行業監管工作方案》,根據《礦產資源法》《環境保護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轉發省住建廳等八部門關于福建省保障建設用砂規范發展指導意見的通知》(閩政辦〔2019〕41號)、《龍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采石及機制砂行業規范管理的意見》(龍政辦〔2019〕92號)及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將進一步強化機制砂(石)行業監管有關事項通知。
二、目標任務
為了依法打擊非法違法采砂、洗砂、制砂行為,確保機制砂(石)企業合法合規生產,全面落實生態環境保護措施,通過修訂《龍巖市永定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強化機制砂(石)行業監管的通知》,進一步落實責任,強化機制砂(石)行業規范化監管,推動問題整改,提升管理水平,推進機制砂(石)行業高質量發展。
三、工作進展
《方案》起草后,區住建局2023年9月11日開始向成員單位和區委辦、區人大辦、區政府辦、區政協辦、區紀委辦等單位征求意見,共收到各單位提出的40條意見。區住建局對意見進行了修改和補充,形成了《龍巖市永定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強化機制砂(石)行業監管的通知》,2023年11月22日,區住建局法規股、法律顧問進行合法性審查,同意并通過《通知》(送審稿)公平競爭審查及規范性文件審查。2024年1月9日,區司法局進行合法性審查,提出2條意見,采納2條,不采納0條。2024年2月4日,永定區政府常務會會議審議通過。
四、范圍期限
《龍巖市永定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強化機制砂(石)行業監管的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五、主要內容
文件一是提級、更新、補充領導小組構架,強化組織領導;二是完善職責,強調部門監管;三是明確聯審聯批、日常監管流程;四是提出一些爭議解決具體措施
六、注意事項
目前,機制砂(石)行業監管已進入常態化,在打擊非法違法采砂、洗砂、制砂行動過程中,需要避免出現因人事調整部分單位人員沒有充實、部分事項職責不明、有些問題措施不到位等短板問題。
七、關鍵詞詮釋
機制砂是指通過制砂機和其它附屬設備加工而成的砂子,成品更加規則,可以根據不同工藝要求加工成不同規則和大小的砂子,更能滿足日常需求。
八、聯系人及聯系固定電話
聯系人:永定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站 林澍昱
聯系固定電話:0597—5832270
- 圖解《龍巖市永定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強化機制砂(石)行業監管的通知》 [2024-02-28]
- 龍巖市永定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強化機制砂(石)行業監管的通知 [2024-02-28]
- 專家解讀:龍巖市永定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強化機制砂(石)行業監管的通知 [2024-0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