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限制類的項目是否予以核準(或備案),由核準(備案)機關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制定的發展規劃、產業政策、總量控制目標、技術政策、準入標準、用地政策、環保政策等相關政策和規劃進行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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