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區委巡察工作統一部署,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進展情況予以通報。
一、壓緊壓實巡察整改政治責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視巡察整改工作。2025年2月14日,區委巡察二組向區委政法委反饋巡察意見后,區委政法委高度重視,第一時間組織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并按要求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政法委領導班子和班子成員對照巡察反饋意見全面檢視、深刻剖析,提出改進措施,真正把巡察整改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抓緊抓實。
(二)加強組織領導,層層壓實巡察整改責任。研究制定了《落實區委巡察二組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永委政〔2025〕7號),成立以常務副書記任組長,其他委務會成員任副組長,相關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巡察整改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巡察整改日常工作,按照方案要求有計劃、有步驟地協調推進問題整改,綜合統籌并合理安排整改事項的日常督查和落實,把整改作為履行職能責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層層傳導壓力、層層落實責任。
(三)加強跟蹤督辦,切實提升巡察整改實效。主要領導和班子成員切實履行“一崗雙責”,堅決扛起整改政治責任和主體責任,定期跟蹤整改進度,督辦分管領域問題整改,確保高質量推進巡察整改各項工作。各股室負責人認真按照方案要求,建立并實施“臺賬式管理”制度。對于能夠立即整改的問題,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對于需要長期整改的問題,制定階段性目標,持續跟蹤推進,做到逐一對賬銷號,確保整改落實到位。
(四)完善規章制度,確保抓實抓細抓出成效。把抓好巡察整改與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有效結合起來,統籌“馬上改”與“長久立”,舉一反三、建章立制,總結經驗教訓,健全完善各類規章制度,完善了《中共龍巖市永定區委政法委員會工作規則》《中共龍巖市永定區委政法委員會委務會制度》《中共龍巖市永定區委政法委員會“三重一大”事項進行集體研究決策的工作規則》《中共龍巖市永定區委政法委員會財務管理制度》《中共龍巖市永定區委政法委員會機關廉政談話和提醒談話制度》等24項管理制度,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從源頭上杜絕相似問題的發生,促進委機關黨員干部作風大轉變、大提升,推動全區政法工作高質量發展。
二、巡察反饋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運用
1.關于建章立制與強化執行脫節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加強文件學習,4月14日組織委機關全體干部職工學習突發事件敏感輿情引導和處置工作相關文件精神;二是做到立行立改,針對我區發生的兩起故意傷害案件,按照制度要求,結合實際將輿情引導和輿情處置情況納入調查報告章節。
2.關于日常監督未貫穿整改全過程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鞏固深化黨紀學習教育成果,推進黨紀學習教育常態化長效化,進一步增強干部職工學紀知紀明紀守紀的政治自覺;二是加強警示教育,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開展專題學習研討,組織學習黨的紀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組織觀看警示教育片,將近年來永定區、委機關違紀違法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為重點,深刻剖析,開展現場教學,前往金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館開展廉政警示教育,讓黨員、干部受警醒、明底線、知敬畏,努力營造風清氣正、干事創業的良好政治生態;三是扎實開展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召開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讀書班,學習習近平關于黨的作風建設的重要論述,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并研討交流,舉辦區政法系統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專題輔導報告會,邀請區紀委監委領導授課。同時加強日常監督,組織學習《龍巖市永定區委政法委機關干部職工“八小時外”活動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試行)》,加強對干部“八小時外”的教育管理監督,凈化干部職工的“三圈”,抓早抓小,防微杜漸。
3.關于平安建設成效不高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創新宣傳形式,2024年省群眾安全感滿意度調查測評工作采取多樣化形式宣傳,通過平安建設宣傳車下鄉鎮巡回播放、開通平安三率彩鈴、制作綜治中心宣傳視頻、張貼平安和諧便民服務卡等形式宣傳,2024年下半年全省群眾安全感測評中取得較好成績,其中矛盾調處滿意率居全省第一;二是建強普法陣地,在政法微信公眾號設立“平安永定”宣傳專欄,發布文章55篇,擴大“平安永定”宣傳受眾面,循序漸進營造濃厚學法、守法、懂法、用法法治氛圍。
4.關于“護校安園”工作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開展校外周邊手機整治行動,印發《關于開展永定區校園周邊違規租售、寄存手機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深化專項整治工作。組織教育局等8個部門開展專項行動,檢查涉及四所學校周邊商鋪20家,發出告知書25份,簽訂承諾書9份,責令整改1家;二是開展薄弱學校整治,區平安辦下發開展第二批薄弱學校整治通知,并對我區薄弱學校開展為期半年整治行動;三是常態化開展1+9+N專項行動,根據市平安辦《2025年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和治理“1+8+N”專項行動方案》,制定我區任務分解表,召開全區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和治理工作推進會,常態化抓好護校安園工作。2025年以來,共送矯26名嚴重不良行為未成年人到市第十一中學接受教育矯治。
5.關于涉穩重點隱患化解不夠有力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扎實開展“化解矛盾風險 維護社會穩定”專項治理工作,制定印發工作方案,開展拉網式、滾動摸排,全面起底梳理重點人員、矛盾糾紛、重點群體、重點部位場所、重點涉法涉訴案件等“五重清單”風險隱患。相關部門成立工作專班,全面落實責任單位、責任人,明確化解穩控措施和化解時限,推進風險隱患化解。截至目前,已攻堅化解5件重點矛盾、8個重點人員、2個重點群體、4處重點部位場所、4件涉法涉訴案件。
(二)聚焦黨中央決策部署在基層落實情況
6.關于理論學習研討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把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擺在重要議事日程,組織深入學習《中國共產黨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規則》,促使黨員干部熟悉掌握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有關規定要求;二是進一步完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計劃,每月學習確定一個學習主題,經常性開展學習交流研討,今年以來,共研討7場次;三是進一步完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制度,指定專人負責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相關工作,確保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制度落實到位、不走過場。
7.關于統籌協調政法單位存在不足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完善統籌協調機制,4月7日組織公檢法司政法單位召開執法監督聯席會議,原則上確定各政法單位案件評查牽頭單位和參與單位,針對重大案件、跨部門事務、政策執行難點進行集體決策;二是強化責任落實,梳理政法各單位職責,加強政法各單位協調聯動,對疑難敏感案件進行會商研判,7月18日組織召開包某案件案情會商會,進一步發揮統籌協調作用。
8.關于推動請示報告制度執行有差距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明確責任分工,4月1日,召開隊伍建設聯席會,組織區政法各單位加強對省委政法委《關于進一步規范政法系統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的實施辦法》的學習領會,強化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二是落實請示報告責任,制定下發政法單位、鄉鎮(街道)政法委員落實請示報告制度操作件(試行),明確報送內容、要求等相關事項,促進政法單位請示報告制度化、規范化、長效化;三是加強監督檢查,明確執行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的責任領導、責任股室和人員,組織相關責任人員定期或不定期對政法各單位的請示報告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執行不到位的單位要求限期整改。
9.關于推動法治永定建設有差距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2025年1-6月永定區敗訴率居全市第四位。一是加強府院聯動,常態化開展行政執法機關參與庭審活動。3月24日,配合新羅區法院指導督促區公安分局、自然資源局、人社局等單位積極化解行政爭議,4月27日組織行政機關分管領導和行政執法人員參加行政訴訟庭審旁聽活動,進一步增強行政機關依法履職能力,不斷降低涉訴行政案件敗訴率;二是強化領導干部法治意識和法治思維,將習近平法治思想依法行政內容專題學習列入區委理論中心組集中學習計劃,印發《2024年度精簡優化后法治永定建設工作成效績效考評細則》,5月份開始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舉辦《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 強化行政執法能力建設》專題培訓班,樹立強烈的法治意識;三是貫徹落實“一案三書”制度,發出2份敗訴風險提示函。四是常態化開展培訓,4月22日舉辦2025年永定區執法業務培訓班,進一步提升執法專業水平。
10.關于評查效果不佳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強化問題整改,提升案件評查質效。對評查中發現問題,及時移交政法單位進行整改。二是加強宣傳教育,正面宣傳執法工作成效。政法各單位利用“法治永定”“開學第一課”“法律七進”“學雷鋒”“國家安全日”等主題深入開展反詐、掃黑除惡、禁毒、交通安全、森林防火宣傳、消防安全等方面宣傳共計226余次,共發放宣傳材料21699余份,進一步提升群眾對執法的理解度,營造良好的執法氛圍。三是2024年全區執法滿意率高于全省和全市平均水平,名列全市第四。2025年上半年全區執法滿意率名列全市第二。
11.關于結果運用不規范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嚴格落實執法監督建議制度,強化責任落實,組織開展涉校涉未成年人案件評查專項活動,對評查發現的瑕疵問題向政法相關單位制發《中共永定區委政法委員會執法監督建議函》4份,不斷深化評查結果運用。
12.關于評查內容不全面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完善評查范圍,圍繞群眾反映突出問題開展評查。2025年3月組織開展對2024年7月以來涉校涉未成年人案件評查專項活動,5月組織開展專項行政執法案卷評查。二是加強部門協作能力,4月9日至11日區委政法委組織公檢法司相關業務人員對18件涉校涉未成年人案件進行評查,加大公檢法司跨部門案件質量互查,不斷推動實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有機統一。
13.關于審批不及時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嚴格審批程序,按照工作要求開展2025年國家司法救助工作,已受理8件司法救助案件,嚴格審查國家司法救助材料,促進司法救助工作規范有序開展。二是強化部門聯動,加強溝通,積極向上申領國家司法救助資金23.2萬元,4月18日組織召開永定區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第一次會議,研究討論司法救助案件,發放第一批國家司法救助對象(4件7人)資金9萬元;10月11日組織召開永定區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第二次會議,研究討論司法救助案件。
14.關于流程不規范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規范司法救助工作流程,按照工作要求開展國家司法救助工作,收集司法救助資金發放表4份,受理8件司法救助案件,收到應公示材料5份,做好各個環節的流程及材料歸檔工作。二是落實國家司法救助金發放回訪制度,對2024年度10件22人國家司法救助對象進行電話回訪,確保國家司法救助金發放到位,進一步規范國家司法救助工作。
15.關于學習推動不重視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強化學習教育,開展研討活動。3月17日區委政法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擴大會議組織委機關全體干部職工開展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相關文件精神學習及專題交流研討,進一步提高政法干部對“三個規定”內容的認知水平。二是對政法各單位學習執行“三個規定”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政法各單位按要求開展研討工作,進一步增強政法干警執行能力。
16.關于規范化報送督促不力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壓實工作責任,落細落實季度報告制度。二是督促政法各單位落實報告制度,收集執行“三個規定”情況的記錄報告12份和貫徹落實“三個規定”情況統計表12份,進一步提高業務水平,筑牢全區政法干警底線意識。
17.關于執行不嚴格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嚴格監督管理,定期組織政法干警開展警示教育活動。3月份以來政法各單位組織開展各類警示教育活動共9次,為政法干警敲醒警鐘。二是強化責任意識,督促政法各單位規范填報“三個規定”表格,做到應填盡填。
18.關于對意識形態工作極端重要性認識不足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強化思想認識,結合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組織委機關全體干部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意識形態工作的重要論述及黨的創新理論,加強對意識形態工作極端重要性的認識,堅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誠。二是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結合委機關實際,制定《區委政法委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方案》,梳理2025年度意識形態重點任務臺賬,明確責任領導和責任股室(中心),及時上報整改措施、成效,確保各項任務落地落實。
19.關于對執行“211”制度不嚴格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211”制度,每年專題研究意識形態工作不少于2次,委機關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意識形態相關內容,2月21日組織開展意識形態專題分析研判會,分管領導分析研判各自領域存在的意識形態風險點并提出應對措施。
20.關于執行“六個納入”不徹底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嚴格執行意識形態“六個納入”,將意識形態納入民主生活會的重要內容;二是股室負責人及分管領導嚴格對材料進行審核把關,并上交至區委巡察辦審核;三是2月28日開展2024年度民主生活會,邀請區紀委監委、區委組織部、區委巡察辦有關同志到會指導。
21.關于陣地管理存在薄弱環節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嚴格落實“三審三校”制度,重新制定“三審三校”審核表,落實主要領導審簽制度,確保“永定政法”微信公眾號發布信息監督管理到位。二是加強網絡陣地日常監管,定期對“永定政法”微信公眾號運行情況進行審查,確保信息發布審核流程規范。
22.關于落實責任有差距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加強組織領導,1月6日組織全體干部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制定保密應急預案,開展保密自查自評、簽訂涉密載體銷毀服務合同。二是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重新修訂保密工作制度,3月17日依托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擴大)會議,組織全體干部職工簽訂保密承諾責任書。
23.關于涉密人員管理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規范定密管理,加強涉密人員管控,將委務會成員及部分涉密計算機使用人列為涉密人員,同時對涉密人員進行保密審查,明確涉密人員的保密義務和責任。二是規范涉密人員涉密等級,根據工作崗位的特殊性及涉密程度,分為3個重要和19個一般涉密人員,實行動態監管。
(三)聚焦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24.關于述責述廉不嚴實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扎實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推進黨紀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加強黨員領導干部黨規黨紀的學習,切實增強領導干部黨規黨紀意識,嚴格按照區委關于黨的領導干部述責述廉的相關要求落實。二是嚴格材料審核把關,對2024年度會議召開述責述廉材料加強審核把關,圍繞述責述廉的主要內容,深入查找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出具體改進措施,防止出現總結業務工作多、談履行管黨治黨責任少及把述責等同于述職等問題,對材料不規范的要求完善。
25.關于廉政談話流于形式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嚴格制度落實,3月17日理論學習中心組再次組織對《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關于加強監督制約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動全面從嚴治黨的若干意見》(巖委發〔2020〕3號)精神的學習,嚴格按照《永定區廉政談話工作暫行辦法(試行)》文件規定,落實好廉政談話制度。二是壓實班子成員主體責任和股室負責人責任,領導班子成員履行好“一崗雙責”,嚴格落實廉政風險防控管理、談心談話、八小時以外活動監督管理等相關管理制度,馳而不息糾“四風”樹新風。三是加強廉政談話工作審核把關,確保廉政談話記錄規范,做到全員覆蓋,不流于形式。責任股室不定期對談話對象進行回訪,了解干部思想動態,對苗頭性問題做到早發現早提醒。
26.關于“探頭”作用發揮不足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巡察整改期間常態化列席政法委委務會議7次,重點監督領導班子成員重要議事決策過程,通過聽取工作匯報跟蹤了解區委政法委重點工作及存在的難點堵點,有針對性地提出意見建議;二是結合各部門職能職責,已全面梳理廉政風險點和容易出現問題的領域17個,針對性提出防控建議17個。
27.關于工作下沉不深入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做好壓力傳導,充分發揮牽頭抓總、統籌協調作用,督促指導鐵路護路聯防安全穩定各項工作措施落實。今年來對三個單位下發安全工作提示函,與沿線30個村簽訂鐵路護路志愿承包協議,有效壓實工作責任;二是做好護路聯防基礎工作,組織鄉鎮、村對沿線中小學校、牲畜養殖戶等基本情況進行每季度更新,對18戶大牲畜養殖戶分類管理,有效管控;三是加大物防技防投入,今年來對高陂、坎市等重點區段安裝防護網近1公里,安裝2個高清攝像頭,更新各類安全警示牌23塊;四是強化鐵路安全宣傳力度,聯合龍巖工務段、鐵路派出所等部門深入轄區鐵路沿線鄉鎮(街道)、村(社區)、各中小學校開展“五進”宣傳活動,有效提高安全防范意識。通過強化各項防范措施,我區鐵路安全案事件數由2022年、2023年的42起、50起下降至2024年、2025年的24起、24起,取得較好成效。2024年12月區委政法委獲評“2024年度福建省鐵路護路聯防工作先進集體”。
28.關于政策執行力不夠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2024年9月25日永定區綜治中心完成升級改造正式揭牌運行,2024年10月區綜治視聯網完成建設。截至目前,區綜治中心“五有”標準已基本實現,中心設有人民調解、行政調解等6個服務窗口設有各類功能室9個,常駐7個部門,隨駐輪駐15個部門,充分發揮“一站式”矛盾糾紛化解實戰平臺功能,利用入駐單位專業優勢,構建起“綜合受理、調解先行、法律服務、訴訟斷后、信訪兜底、閉環管理”的全流程工作鏈,不斷提升基層社會治理和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實效。截至目前,全區24個鄉鎮(街道)均已完成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區綜治中心已接待來訪群眾1065人次,受理矛盾糾紛286件、化解256件,發放矛盾糾紛風險預警函16份。
29.關于形式主義猶存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開展集中思想教育,加強黨員干部日常管理,提高全體人員對材料撰寫工作重要性的認識;結合政治輪訓舉辦關于信息、文件等文字材料撰寫的專題培訓,提升委機關全體干部的文字撰寫業務能力。二是堅決落實文件材料印發審核把關,由股室負責人核稿,相關領導會稿,分管領導審稿、主要負責人嚴格把關簽發,提高文稿質量,降低差錯。
30.關于違規補發工會福利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按規定清退違規補發的工會福利,嚴格執行工會制度,防止類似情況再次發生。二是組織干部職工學習《福建省總工會關于印發<福建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閩工〔2018〕158號)《福建省總工會關于印發<福建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辦法>有關問題的解答>的通知》(閩工〔2022〕18號)文件精神,真正領會文件精神,做到正確貫徹落實。
31.關于超額度發放工會福利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組織干部職工學習《福建省總工會關于印發<福建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閩工〔2018〕158號)《福建省總工會關于印發<福建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辦法>有關問題的解答>的通知》(閩工〔2022〕18號)文件精神,領會精神實質,工作中嚴格執行文件規定。二是工作中嚴格把控發放工會福利報銷的時間節點,確保所用報銷費用在年度內完成報支。
32.關于三類會議未審批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組織干部職工學習《龍巖市永定區財政局關于印發<龍巖市永定區區直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的通知》(永財行〔2019〕5號)文件精神,嚴格實行分類管理、分級審批,防止類似情況再次發生。二是對財務憑證進行認真核查,排查各類會議審批手續,經查無其他此類情況。
33.關于借款超過三個月未歸還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對財務憑證進行認真核查,反饋問題借款均為春節慰問款,未及時沖賬,現已進行沖賬處理,同時今后將嚴格按照規定進行借款還款,加強財務自查工作,防止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34.關于資產管理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對未登記固定資產的1300元文件柜補錄到資產平臺,做到賬實相符,確保固定資產的完整和有效使用。二是組織辦公室相關人員學習《會計法》《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管理辦法》等相關制度,規范固定資產管理。
35.關于報銷費用不規范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對財務憑證進行認真核查,舉一反三,列出報銷不規范清單,并補齊資金撥付相關佐證材料。二是加強對《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法律法規的學習,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強對報銷單據的審核,確保報銷單據的齊全。
36.關于支出無審批入賬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對財務憑證進行認真核查,舉一反三,列出報銷不規范清單。二是加強對《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法律法規的學習,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強對報銷單據的審核,確保報銷單據的齊全。
37.關于賬證不一致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對財務憑證進行認真核查,將漏記稅金按實際審批支出費用補錄入資產平臺,做到賬實相符,確保固定資產的完整和有效使用。二是加強對《會計法》《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管理辦法》等相關制度的學習,提高財務人員業務水平。
(四)聚焦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
38.關于工作合力不夠強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扎實開展談心談話活動,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定期對班子成員進行談心談話,對苗頭性問題及時提醒,委務會成員間主動預約、面對面,既談自身差距、也提出對方不足;二是充分發揮民主生活會作用,委機關領導班子成員逐一進行對照檢查,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39.關于調研制度落實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要求委務會成員深入思考、認真調研、找準問題、學用結合,扎實寫好調研報告,每年至少完成一篇調研文章,同時委務會成員結合各自分管的領域上報2025年調研課題名稱、內容及完成的時限。二是完善調研材料審核機制,對撰寫的調研材料認真檢查、復核,對查重率高于30%、存在與往年重復或者思考不夠、泛泛而談、問題找不準、對策建議不具體的進行退回重新撰寫。
40.關于政治輪訓方式方法單一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強化思想認識。堅持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扎實開展對黨忠誠教育,推進我區政法系統政治輪訓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制定2025年政治輪訓方案,結合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圍繞政法機關的職責使命,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于7月份完成政治輪訓工作。二是規范輪訓內容。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圍繞政法機關職責使命,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主線,圍繞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開設相關專題培訓,開展現場教學。三是提高輪訓質效。注重加強師資力量,聘請上級或同級政法單位領導、專家、政法英模、優秀干警、黨委有關職能部門領導參與授課,全面提升輪訓效果。
41.關于協管政法委員職能弱化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每年組織召開政法委員全體會議,全面了解、掌握政法委員履職情況。3月4日在2025年區委政法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擴大)會暨政法委員述職會上,組織鄉鎮(街道)政法委員學習《龍巖市鄉鎮(街道)政法委員統籌協調工作十項制度》,進一步提升鄉鎮(街道)政法委員協管效能。二是貫徹落實相關工作制度,積極推動鄉鎮(街道)政法委員更好履職盡責、更實擔當作為。三是強化部門間溝通協調。加強與區委組織部等職能部門的溝通聯系,對政法委員的配備情況做到心中有數。
42.關于培育先進典型不夠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加強黨的理論學習和思想教育,定期組織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等內容,夯實政法隊伍忠誠之基,為隊伍建設提供堅強的思想保障。二是注重發掘典型。注重在全區維護穩定、社會治理、執法辦案、服務群眾一線發現和培樹先進典型,2024年以來,永定政法系統獲省級個人榮譽4名、集體榮譽3個,獲地廳級個人榮譽24名、先進集體榮譽9個。三是持續跟蹤培樹。持續加強政法英模教育,弘揚政法正能量,構建教、學、練、戰一體化教育培訓機制,拓寬干警教育培訓、交流學習的渠道和平臺,提升干警執法司法綜合能力和水平。四是加強宣傳推介。加大在“永定政法”公眾號及上級政法媒體對我區政法先進典型事跡的推介和宣傳力度,鼓勵發揮先進英模的傳幫帶作用,帶動全區政法隊伍共同進步。2025年以來,已在各類宣傳媒體中發表9篇政法先進典型文章。
43.關于開展黨紀學習教育不嚴不實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常態化開展黨紀學習教育,1月15日委機關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會上組織全體黨員干部認真學習《關于推進黨紀學習教育常態化長效化的實施意見》,深刻認識黨紀學習教育的重要性,抓實委機關學習教育。二是加強對委機關黨員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導樹立正確的學習態度,提升政治站位,增強學習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嚴格按照省委、市委和區委要求開展委機關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一體推進學查改,確保學有質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
44.關于黨支部工作不夠扎實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加強業務學習。3月14日支委會組織支委認真學習基層黨務工作實用手冊,深入了解組織生活會的目的、意義和要求,真正從思想上認識到組織生活會是黨內政治生活的重要內容,是發揚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督的重要方式。二是規范學習程序。3月17日組織召開委機關2024年度組織生活會,嚴格按要求開展支委之間、支委和黨員之間、黨員之間的談心談話,黨員干部個人主動認領責任,認真撰寫對照檢查材料,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三是強化臺賬管理。定期對支部臺賬進行自檢自查。
45.關于黨支部換屆選舉程序不規范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加強黨建業務工作學習培訓。3月17日委機關組織生活會上,組織學習《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要求黨務干部強化業務能力,提高檔案管理水平。二是積極參加上級部門組織的黨組織書記、黨務干部培訓。4月14日,委機關黨務干部參加區委組織部、區直機關黨工委舉辦的永定區2025年組織人事黨務干部素質能力提升暨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培訓班,不斷提升黨務干部工作能力,以高質量黨建帶動政法各項工作高水平推進。三是嚴格按照程序規定開展換屆選舉工作。2024年5月嚴格按照換屆選舉相關步驟和環節召開委機關黨支部換屆選舉并做好檔案收集、整理和歸檔等工作。
46.關于職級晉升考核不夠規范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加強業務學習,加強對干部職級晉升相關規定的學習,具體負責人員參加永定區2025年組織人事黨務干部素質能力提升暨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培訓班,提升業務能力水平。二是根據干部職級晉升考核規定開展干部職級晉升考核,嚴把程序審核,堵塞漏洞。
47.關于股級干部選任程序不規范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有關規定,嚴格按照《關于進一步規范股級干部任免管理工作的通知》(永委組干〔2025〕53號)文件要求,規范任用股級干部。二是加強對人事任免相關政策文件的學習,舉一反三,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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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龍巖市永定區委政法委員會
2025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