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LY02100-0300-2023-00010
- 備注/文號:永政辦〔2023〕35號
- 發布機構:永政辦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01
- 有 效 性:
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區直各單位:
為規范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提高決策質量和效率,明確決策責任,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中共龍巖市委 龍巖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龍巖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巖委發〔2022〕3 號)等相關規定,區政府制定了《永定區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現經區委同意,予以印發。請各單位根據工作實際及相關規定認真組織實施。
一、永定區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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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決策事項名稱 |
承辦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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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龍巖市永定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進一步健全完善打擊非法采礦長效機制》(2023年修訂版)的通知 |
自然資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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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龍巖市永定區人民政府關于執行永定區城區和鄉(鎮)規劃區國有建設用地基準地價修編成果的通知 |
自然資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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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龍巖市永定區革命文物保護利用片區保護工作規劃 |
文體和旅游局 |
二、工作要求
1.各承辦單位要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相關要求,及時起草決策草案并征求意見,認真落實公眾參與(公開征求意見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未按規定履行相關程序的,不得提請區政府審議決策。重大行政決策出臺前應當按照規定向同級黨委請示報告。
2.各承辦單位要加強重大行政決策的檔案管理,及時將決策過程和決策實施中的文件資料收集整理歸檔,實現決策程序全過程記錄。
3.區政府辦公室做好重大行政決策的協調工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決策起草單位的申請協助做好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決策的公平競爭審查會審工作,區司法局做好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工作。
4.區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實行動態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調整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承辦單位應按照相關規定程序及時提請區政府進行調整。
龍巖市永定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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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區委辦公室、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區政協辦公室、區紀委監委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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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巖市永定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2月1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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