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LY02101-3001-2025-00035
- 備注/文號:永政征告〔2025〕23號
- 發布機構:永政征告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21
- 有 效 性:
為實施龍巖市永定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經組織社會穩定性風險評估、土地現狀調查,現就寨下片區成片開發收儲01地塊項目擬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的地塊位置
寨下片區成片開發收儲01地塊項目位于鳳城街道大洲社區。
二、擬征收土地權屬、地類、面積
擬征收鳳城街道大洲社區集體土地2.4116公頃,其中林地2.0555公頃、園地0.3561公頃,合計征收集體土地2.4116公頃。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五)在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的成片開發建設需要用地的,屬可以征收情形。
三、補償標準
根據《福建省自然資源廳關于調整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閩自然資發〔2023〕53號)《龍巖市永定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永政綜〔2023〕122號)的規定,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參照征地區片綜合地價乘以地類調整系數計算,鳳城街道大洲社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75.9萬元/公頃,地類調整系數分別為耕地1.0、除耕地以外的農用地0.4、建設用地0.4、未利用地0.22。青苗補償按照《龍巖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各縣(市、區)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龍政綜〔2024〕1號)執行,其中青苗補償費按照2.946萬元/公頃計發。
四、安置途徑
1.涉及農用地、其他農用地、建設用地、未利用地的按照貨幣補償安置方式。
2.本次征地需安置農業人口0人(其中勞動力人口0人),采取貨幣方式進行安置。根據《福建省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省政府令第177號)規定,符合《永定縣關于做好被征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永政綜〔2009〕248號)等規定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納入養老保障范圍,實行統一管理、統一養老保障待遇,由鳳城街道、人社局、自然資源局按規定程序辦理。
3.被征地農民就業保障按《龍巖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促進就業工作的通知》(龍政辦〔2018〕200號)等規定執行。
五、異議反饋
擬被征地村集體經濟組織應按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有關規定,組織召開會議,充分征求各權利人意見,并討論研究決定。擬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如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如有不同意見,應當在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鳳城街道辦事處提出異議或提起聽證申請。
六、補償登記
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擬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到鳳城街道辦事處辦理補償登記。
龍巖市永定區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1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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