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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辦規〔2023〕3號
龍巖市永定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龍巖市永定區持續整治拋撂荒
“非糧化”耕地穩定發展糧油生產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區直有關單位:
為全面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農村工作會議精神,堅決遏制耕地拋撂荒“非糧化”,扛穩糧食安全的政治責任,充分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推動糧食生產穩定發展,總結去年工作成效的基礎上,結合我區實際,制定《龍巖市永定區持續整治拋撂荒“非糧化”耕地穩定發展糧油生產工作方案》,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龍巖市永定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3月31日
龍巖市永定區持續整治拋撂荒“非糧化”耕地
穩定發展糧油生產工作方案
“務農重本,國之大綱”,耕地乃農業發展之基,農民安身之本。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加強用途管制,規范占補平衡,強化土地流轉用途監管,推進撂荒地利用,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基本農田“非糧化”。為了防止耕地拋撂荒,遏制耕地“非糧化”,堅決扛穩糧食安全的政治責任,壓實糧食安全黨政同責,提升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切實提高種糧效益,充分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推動糧食生產穩定發展,特制定龍巖市永定區持續整治拋撂荒“非糧化”耕地穩定發展糧油生產工作方案。
一、整治重點及目標
整治重點:土地二輪承包以來,長期拋撂荒耕地、農田“非糧化”果茶園、草皮、魚塘等。
實現目標:到2023年11月底,全區5000畝(由區政府或區直有關部門根據各鄉鎮實際情況下達目標任務)拋荒撂荒“非糧化”耕地得到有效整治,并依法有序流轉給農業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新型經營主體集中種糧,耕地利用率不斷提高,全區糧食種植面積穩步增加,糧食年下達總產任務得到根本保障。
二、整治步驟
1.宣傳動員(2023年4月1日-4月10日)。各鄉鎮(街道)結合實際,及時成立工作機構,制定方案,細化措施,夯實責任,全面進行動員安排,整治工作方案要及時報送區工作專班。召開動員會時,要邀請包村鄉鎮(辦)領導及區整治工作督查組參加。要動員農民群眾自覺保護好承包地,切實經營好耕地,確保農村耕地可持續利用。
2.集中整治(4月11日-11月底)。各鄉鎮(街道)根據摸底工作臺賬,結合整治耕地區域、交通實際情況,以整治長期拋撂荒耕地、農田“非糧化”果茶園、草皮、魚塘等為集中整治重點。
為確保專項整治順利推進,各鄉鎮(街道)可選擇1-2個村先進行試點,總結做法經驗,精準整治辦法,再整體推進。
3.自查總結(11月-12月)。各鄉鎮(街道)對標整治目標任務,認真開展拋撂荒“非糧化”耕地整治自查“回頭看”,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拋撂荒“非糧化”耕地整治工作進行總結、分析,逐村進行查漏補缺,完善臺賬資料,確保拋撂荒“非糧化”耕地全部復耕,得到有效治理。同時,對整治工作中好經驗和好做法進行總結,形成典型工作案例上報區農業農村局。
4.考核驗收(7月-11月底)。于2023年7月和11月分二次進行考核驗收。成立專門的考核驗收組,從整治成效、工作臺賬和建立健全農村耕地管理工作機制、制度等多方面對各鄉鎮(街道)進行綜合考核驗收,形成專項工作匯報,報送區拋撂荒“非糧化”耕地整治工作專班。對整治工作不力,整治不徹底,整治拋撂荒“非糧化”耕地沒有復耕到位的,將倒查責任,嚴肅追責。
三、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工作專班,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負責,下設5個工作組,第一組督查組,由大督辦、區紀委監委、效能辦人員組成。建立健全督查工作機制,嚴格督查各鄉鎮(街道)村(居)拋撂荒“非糧化”耕地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依法穩妥推進整治工作;第二組指導組,由區農業農村局相關人員組成。通過召開調度會,調度拋撂荒“非糧化”耕地整治工作進度,指導種植糧食作物品種,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等技術。第三組考核驗收組,由發改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人員組成。負責各鄉鎮(街道)糧食生產目標任務和拋撂荒“非糧化”耕地整治任務等考核驗收;第四組推進組,由各鄉鎮(街道)黨委政府、鄉村振興辦、村(居)負責人員組成。按照科級領導下派包村的工作機制,實行一名科級領導帶隊,全程深入村(居)組指導各村(居)依法有序開展拋撂荒“非糧化”耕地整治,確保各階段整治工作順利開展。第五組宣傳組,由農業農村局、各鄉鎮(街道)黨政辦、各鄉鎮(街道)鄉村振興辦人員組成。負責在廣播電視、報刊雜志、微信公眾號(三農公眾號)宣傳報道糧食生產和拋撂荒“非糧化”耕地整治工作好經驗和好做法。
2.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財政扶持520萬元發展糧油生產:一是對相對集中連片10畝以上拋荒地復墾種糧的新型經營主體和種植大戶,經驗收合格后每畝給予一次性補助500元(同時,可享受種糧大戶疊加和省、市相關補助)。二是分期分批支持廢棄魚塘、退化果茶園;花卉苗木、草皮等“非糧化”耕地復耕種糧,每畝給予300元的補助(同時,可享受種糧大戶疊加和省、市相關補助)。三是支持大豆、油菜等作物的生產,對相對集中連片種植大豆10畝以上的示范片每畝給予補助300元(同時,可享受種糧大戶疊加和省、市相關補助),對相對集中連片種植油菜30畝以上的示范片每畝給予補助800元;四是種糧大戶獎勵。對相對集中連片種糧30—49畝(含30畝)的大戶,經驗收合格,每畝獎勵200元;早稻種植面積達到10—29畝、其它糧食類作物單季種糧面積達到50畝以上(含50畝)的大戶,經驗收合格,每畝獎勵300元;早稻種植面積達到30畝以上的大戶,經驗收合格,每畝獎勵500元(獎勵資金從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統籌安排,具體政策由農業、財政聯合制定)。繼續執行儲備訂單糧食收購直接補貼和優質稻收購政策,糧食類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優先參評示范社、示范場。五是支持早、中稻生產。在2023年糧食生產示范點內種植早、中稻的農戶或新型經營主體每畝補助500元(同時,可享受種糧大戶疊加和省、市相關補助)。六是支持旱糧生產。對在旱地、荒雜地、舊村(老宅基地)復墾耕地種植旱糧作物,相對連片面積10畝以上,每畝獎勵200元。七是發展再生稻生產。對種植相對集中連片30畝以上再生稻的經營主體每畝補助500元(同時,可享受種糧大戶疊加和省、市相關補助)。八是安排糧食安全應急種子儲備4萬公斤,20萬元。
3.強化責任落實。年初對各鄉鎮(街道)下達糧食生產目標任務和拋撂荒“非糧化”耕地整治任務,簽訂糧食安全責任狀。各鄉鎮(街道)黨政主要負責人是糧食安全和農村拋撂荒“非糧化”耕地專項整治的第一責任人,下派包村科級領導為包村責任人,村黨支部書記承擔直接責任,要切實將拋撂荒“非糧化”耕地專項整治作為發展農村經濟的一項重要任務來抓,嚴格落實責任主體,按照階段任務要求,責任到人,任務到人,確保整治工作每個階段取得實效,對糧食生產目標任務和拋撂荒“非糧化”耕地整治任務沒有完成的鄉鎮(街道)給予通報約談,年終鄉村振興、全年績效等考核降低一個檔次;對糧食生產目標任務和拋撂荒“非糧化”耕地整治任務完成好的鄉鎮(街道),給予表彰表揚,對這類鄉鎮(街道)申報高標準農田建設、土地整理等農業項目給予重點傾斜安排,申報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優先參評示范社、示范場。督查組要定期加強對各鄉鎮(街道)拋撂荒“非糧化”耕地整治工作的督查,指導各鄉鎮(街道)依法有序開展整治工作,對存在的問題和困難要及時予以指出或者幫助解決,解決不了的,要第一時間專題向區整治工作專班匯報,確保整治工作不走彎路。紀委監委、公安部門要對整治中出現的阻撓、干擾整治工作的違紀違法行為,從快從嚴予以打擊,對拋撂荒“非糧化”耕地整治違規違法的案件要依法查處,保障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4.建立長效機制。各鄉鎮(街道)在整治過程中要積極探索,總結好的經驗和做法,形成拋撂荒“非糧化”耕地專項整治有效辦法,建立健全土地承包長效管理機制,不斷鞏固整治成果,實現土地經營權依法有序流轉,防止拋撂荒“非糧化”耕地問題反彈。
本政策措施自文件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涉及的獎補政策以2023年1月1日為起算基準日。
附件:2023年永定區拋撂荒“非糧化”耕地整治目標任務安排表
附件
2023年永定區拋撂荒“非糧化”耕地
整治目標任務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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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鄉鎮 |
復墾復耕面積(畝)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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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鳳城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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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城郊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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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金砂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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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西溪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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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仙師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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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峰市 |
100 |
|
|
7 |
洪山 |
250 |
|
|
8 |
湖雷 |
400 |
|
|
9 |
堂堡 |
300 |
|
|
10 |
合溪 |
300 |
|
|
11 |
虎崗 |
200 |
|
|
12 |
高陂 |
100 |
|
|
13 |
培豐 |
100 |
|
|
14 |
坎市 |
150 |
|
|
15 |
撫市 |
300 |
|
|
16 |
龍潭 |
300 |
|
|
17 |
陳東 |
200 |
|
|
18 |
岐嶺 |
200 |
|
|
19 |
湖山 |
200 |
|
|
20 |
下洋 |
300 |
|
|
21 |
大溪 |
100 |
|
|
22 |
湖坑 |
400 |
|
|
23 |
古竹 |
200 |
|
|
24 |
高頭 |
50 |
|
|
25 |
合計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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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龍巖市政府辦公室,區委辦公室、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區政協辦公室、區紀委監委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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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巖市永定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3月31日印發





